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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害信息工程系党员学习制度

发布时间:2012-10-17


灾害信息工程系党员学习制度

一、支部制订年度学习计划,做到学习内容明确、学习时间有保证。党员每年参加集体学习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其他党员累计不少于6天。学习时要认真做好笔记,讨论时发言要踊跃。

二、党员要根据支部学习计划,制订出个人学习计划,认真抓好自学。学习理论要结合实际,在提高自身素质上下功夫。

三、支部组织党员学习的基本内容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党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及科学文化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法律法规知识等。

四、学习方法要灵活多样,教工党员要经常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心得交流,学生党员要结合自身素质养成、专业学习、技能培养等方面开展心得交流。

五、支部对每次学习的情况,都要认真做好记录。党员要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因病不能参加集体学习的,要提前请假。对因年老体弱等特殊情况难以参加集体学习教育的党员,支部应区别对待,可采取送学上门等方式搞好学习教育。支部主要负责人必须参加上级党组织开展的“述学、评学、考学、督学”活动。

灾害信息工程系党总支

2012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