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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3年下半年入党培训高级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1-12


2013年下半年组织发展工作安排,拟于11月举办入党培训高级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本期培训班的培训对象为系党总支已列为2013年下半年发展对象的学生。

二、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以十八大报告、十八大党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为主,并兼顾我院校情。

三、培训形式

培训采取集中授课与自学相结合、以集中授课为主的形式。培训期间共安排4次集中授课。

四、培训时间

培训于11月底前结束,培训教室安排在图书馆二楼报告厅。4次集中授课的时间如下:111416时;112116时;112314时;112814时。每次课程时长2—2.5小时。

五、考核办法

培训结束后统一进行笔试,参加培训学生在培训结束5日内递交课堂笔记和一篇学习体会(学习体会要求:结合培训,联系实际,观点鲜明,内容真实,书写工整,不准抄袭和打印,字数2000字左右)。

笔试时间为12110001110。笔试和学习体会成绩均及格者,颁发结业证书,继续列为发展对象;笔试和学习体会成绩有一项不及格者,不发给结业证书,也不再列为2013年下半年发展对象。培训成绩当期有效。

集中授课将严格考勤,参加培训学生不准请假,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提交书面申请,经系党总支同意后报党委组织部批准。

六、报名程序

1、系参加培训的学生填写党的发展对象培训报名登记表,通过党支部将登记表递交党总支。系党总支审核报名登记表并填写报名汇总表。

2、党委组织部核定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并发放学习资料。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应林

附件:党的发展对象培训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