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在知识、能力、素质诸方面协调发展,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高素质人才,根据高等学校培养目标和我系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综合素质测评主要为下列工作提供依据
1.各项奖学金的评定工作。
2.系部、学校及省级各项评优工作。
3.毕业鉴定。
4.毕业生择优推荐工作。
二、综合素质测评细则
综合素质由思想道德素质、智育素质、体育素质积分按一定比例相加得出。计算公式:
E= D ´ 30%+Z ´ 60%+T ´ 10%
式中:E — 综合素质积分
D — 思想道德素质积分
Z — 智育素质积分
T — 体育素质积分
(一)思想道德素质积分(D)
思想道德素质积分(D)计算公式:
D = DK + DW + DB +DL+ DA + DJ
DK— 德育课程积分 (20分) 学委
DW— 宿舍成绩积分 (20分) 生活委
DB— 班级评定积分 (30分) 班长、团支书
DL— 辅导员评定积分 (30分) 辅导员老师
DA— 德育加分 班长、团支书
DJ— 德育扣分 班长、团支书
1.德育课程成绩积分(Dk 20分)
此处德育课程是指毛概、邓论、形势政策课、就业指导课等德育课。德育课程成绩积分由该学期所学德育课程成绩*0.2获得。
2.宿舍成绩积分(DW 20分)(公寓中心提供)
每学期根据公寓下发的宿舍平均成绩*0.2获得。
3.班级评定积分(DB 30分)
由班委根据每个同学平时表现评定,包括早操、上课、晚自习出勤情况、参加班级集体活动等综合表现给予评定。
4.辅导员评定积分(DL 30分)
由辅导员根据每个同学平时表现评定,包括班会出勤情况、任课老师对学生的反馈情况、参加校系活动情况等表现给予评定。
5.加分(DA)
(1)社会工作加分(团委、系部学生工作办公室、团总支、班主任及有关部门提供)
1)加分标准(任期满一学期)
? 院学生会正、副主席、副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室秘书加1~15分;院学生会部长、办公室主任、社团联合会部长加1~11分、院学生会副部长、社团联合会副部长加1~9分;
? 系学生会正副主席、秘书长、团总支副书记加1~11分;系学生会部长、团总支部长、院社团协会负责人加1~9分,系学生会副部长、社团协会部长加1~8分;
? 班长、团支部书记加1~9分;副班长、班委、系学生党支部工作组正、副组长加1~6分;
?宿舍长、课代表加1~3分。
兼任多项工作只计最高项,不得累加。
2)评分内容
?工作态度(40分)
工作热情6分,制定计划6分,工作总结6分,履行职责6分,工作创新8分,带头作用8分;
?工作成效(60分)
重点考核:学校中心工作完成情况及效果,本职工作完成情况及效果,有关领导交办工作完成情况及效果;
班团干部的考核要侧重于本班不及格人数、留级人数、遵纪守法、考勤情况、卫生成绩、课堂表现、课外锻炼、文体活动等项指标。
(2)参加非学科类竞赛、征文等活动加分
在全国(学习、体育除外)竞赛、征文等活动中获一、二、三等奖、鼓励奖分别加20、16、12、6分;
在省级(学习、体育除外)竞赛、征文等活动中获一、二、三等奖、鼓励奖分别加14、10、6、4分;
在院级(学习、体育除外)竞赛、征文等活动中获一、二、三等奖、鼓励奖分别加9、6、4、2分;
在系级(学习、体育除外)竞赛、征文等活动中获一、二、三等奖、鼓励奖分别加5、3、2、1分;
(3)在校园文化活动中受到校、系表彰的优秀社团骨干分别加5、3分;被评为省、院、系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分别加3分、2分、1分;加分只在该评定学期有效。
(4)在公开出版的报纸、期刊上发表一篇非学术性文章的加6分,最高加分不超过18分。
(5)积极参加院系班级组织的有益活动,为院系做出较大贡献,由学生工作办公室讨论每次酌情加1~8分。
(6)其它加分
积极参加无偿献血活动并献血者、拾金不昧、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受到社会和学校表扬者加5分,加分只在该评定学期有效。
不同类别的荣誉加分可以累加,相同类别的荣誉加分只计最高项,不得累加。
5.扣分(DJ)
德育扣分包括活动缺勤扣分、违纪扣分、卫生检查扣分。
(1)班、团支部组织的集体活动缺席(不论何种原因)一次,扣3分;班会缺席一次扣1分;院级组织的活动缺席一次扣5分。
(2)凡受到校、系级通报批评者,每次分别扣5分、2分;凡受到行政或党团处分者,警告扣10分,严重警告扣20分,记过扣30分,留校察看扣40分;
(3)凡因宿舍卫生检查不合格受校、系通报批评一次,宿舍长分别扣3分、2分;成员分别扣2分、1分;
(4)夜不归宿一次扣5分,在宿舍内赌博参与者一次扣10分,宿舍成员知情不报一次扣5分;酗酒一次扣10分,公共场所抽烟一次扣5分。
(5)有损于社会公德或有不诚信行为者,酌情扣5-10分。
(二)智育素质积分(Z)
智育素质积分(Z)计算公式:Z = ZC+ ZA +ZJ
式中:
Z — 智育素质积分
ZC — 学习成绩积分
ZA — 加分
ZJ — 扣分
1.学习成绩积分(ZC ) 学委
学习成绩积分满分100分,按下式计算:
式中:
Ai——第i门课成绩。(1)若五级计分则:优95分,良85分,中75分,及格65分,不及格50分;(2)若二级计分,通过80分,不通过50分;(3)补考通过60分,补考不通过按补考成绩计算;(4)作弊按0分计算;(5)缺考按0分计算;
Bi——第i门课程学时数(或学分)。生产实习每周计10学时,毕业设计每周计20学时;
此处课程是指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及实践教学环节等必修课。
2.加分(ZA)(系部学生工作办公室提供) 班长、团支书、学委
(1)四级达到六级报名认可的分数线者加2分,外语六级达到学校认可的分数线、四级优秀者加3分;
(2)通过国家计算机水平测试二级加2分,通过国家三级加4分;
(3)以第一作者、第二作者身份在国外学术期刊、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论文者分别加5分、3分;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一般性学术期刊上发表一篇论文者加3分;
(4)参加全国性、市级学科竞赛获奖者,全国一等奖(第一名)加9分,全国二等奖(第二名)、河北省一等奖(第一名)加6分,全国三等奖(第三名)、河北省二等奖(第二名)加4分,参加全国比赛获鼓励奖(第四至第八名)、河北省三等奖(第三名)、校内一等奖(第一名)加2分,参加河北省获鼓励奖(第四至第八名)、校内二等奖(第二名)加1分,校内三等奖(第三名)加0.5分;
(5)参加校内外科研活动取得一定成果者,经有关部门鉴定酌情加1-3分。
3.扣分(ZJ )(系部办公室提供) 班长、团支书、学委
(1)旷课一学时扣1分,迟到三次扣1分;早退三次扣1分;
(2)每一门次补考及格扣4分,补考不及格扣6分;
(3)缺考扣2分(不论何种原因);
(4)违反课堂秩序扣2分。
(三)体育素质积分(S)
S大一、大二= SC + SK + SA + SJ
S大三、大四= SD + SK + SA + SJ
S — 体育素质积分 体委
SC — 体育课成绩(50分)
SD — 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50分)
SK — 课外锻炼 (50分)
SA — 体育加分
SJ — 体育扣分
1.体育课成绩(50分)
体育教研室提供的学生体育课程成绩*0.5;
2.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SD50分)
体育教研室提供的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0.5;
3.课外锻炼(SK50分):由班委会根据平时早操出勤和课外锻炼的实际情况打分。
4.加分:(SA)(体育教研室提供) 体委
(1) 全国比赛获前八名分别加20、16、14、12、10、9、8、7分;
(2) 省级比赛获前八名分别加16、14、12、10、9、8、7、6分;
(3) 校级比赛获前八名分别加8、7、6、5、4、3、2、1分;
(4) 破省级比赛记录加20分,破校记录加10分。
5.扣分(SJ) 体委
(1)体育比赛中不尊重裁判,干扰比赛,扣4分;
(2)体育比赛中弄虚作假,有不文明表现者,扣2分;
(3)未达标扣4分,体育课成绩不及格扣1分;
(4)一学期超过20学时病假扣5分。
三、本办法由灾害信息工程系党总支书记授权灾害信息工程系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