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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害信息工程系优秀党员任辅导员助理实施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0-04-01


在高年级学生中选拔优秀党员担任辅导员助理,是培养学生领导和管理才能的重要途径,是实现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重要方法,是协助辅导员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提高教育和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为推进我系的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根据我系实际情况,系党总支决定选拔德才兼备的优秀学生党员担任辅导员助理。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辅导员助理的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大局意识,热爱学生工作,有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品德优良,作风正派,遵纪守法,行为端正;

3、具有一定的学生工作经验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与领导能力,学生干部优先;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身心健康;

5、学习成绩良好、各科成绩均为及格以上;

6、二年级以上在读本、专科生。

二、辅导员助理的聘任

1、大学新生班级每班配备男、女各一名辅导员助理;

2、辅导员助理实行聘任制度,任期一般为一年;

3、系党总支负责辅导员助理的聘任;

4、辅导员助理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时,需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经系党总支同意后办理交接手续。

三、辅导员助理的工作职责

辅导员助理在系党总支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系学生工作的具体要求,协助辅导员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经常向辅导员汇报班级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等情况,及时将有关学生工作的要求等传达到班级学生,发挥桥梁作用,经常和系党总支联系,汇报工作情况;

2、深入学生了解班级情况,结合学生的思想实际,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目标,端正学习态度,调整学习方法,促进所带班级优良学风和班风的形成;

3、引导和督促学生自觉遵守校规校纪,维护学校正常有序的学习、生活秩序,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

4、协助辅导员做好班级学生干部的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注意培养学生干部的工作能力;

5、积极支持和指导班干部开展班级活动,协助辅导员开展学风、班风建设和各类校园文化活动,负责基层调研和信息通报工作,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行为习惯,积极争创“文明宿舍”;

6、主动加强和任课教师之间的交流,了解学生学习情况;

7、协助辅导员做好学生情况的记录工作;

8、完成系党总支和辅导员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辅导员助理的选拔

1、选拔时间:每年6月1—6月30日(时间如有调整,则另行通知);

2、选拔程序:(1)学生自愿申请,填写报名表;(2)学生党支部对初选人员进行考察,每人形成一份考察材料;(3)系党总支审核后公示。

3、原则上安排到对应专业担任班主任助理。

五、辅导员助理的管理、考核与奖励

1、辅导员助理由党总支负责管理、考核、并进行工作指导;

2、辅导员助理列为学生干部,不发物质报酬;

3、党总支为班主任助理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推荐辅导员助理参加学院相关教师培训;

4、每月对辅导员助理工作进行一次考核,考核采取个人工作总结、班级评议、党总支考评的办法,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工作量、工作能力和工作成绩,将综合意见填入考核表,由学院党总支存档;

5、辅导员助理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考核合格的辅导员助理,可以参加“优秀学生干部”评选;

6、凡是未能履行规定工作职责的辅导员助理,考核定为不合格辅导员助理;工作认真、负责,所带班级学生成绩优异的辅导员助理可以评为优秀辅导员助理,并以此作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毕业生等荣誉参评的重要依据;

7、评为优秀的辅导员助理,由系党总支颁发证书,统一进行表彰。

五、本办法由灾害信息工程系党总支负责解释。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灾害信息工程系党总支

   2009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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